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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近日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通知》(渝教高〔2011〕5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把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方案、措施于2011年11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智楼80207室,电话:62769134)。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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