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学年开始,凡是涉及到学生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必须采用学校制定的新证明范本,分为新申请和复核两种),下学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一律依照此证明来办理。换句话讲:今后,将不存在一个新生入学时凭一张证明就认定其为大学四年的特困或一般贫困生。对于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求其持复核证明在每个新学年的暑假期间到生源地相关政府部门予以复核。如果学生要参加勤工助学,假期不回家,可将此证明寄回家请家人代为办理后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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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5日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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